关于做好中心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19-09-16 14:26

各处室:

  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切实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做好与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城同步、有效衔接,中心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和《办法》)等相关法规组织实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强化宣传学习: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思想认识;全员发动,全员参与,认真组织学习、了解掌握《方案》和《办法》规定的分类要求、设施设置、处置程序等,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正确投放率。

  二、有效开展分类处置:在办公场所摆放垃圾分类收集桶,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引导干部职工根据分类要求做好分类投放。明确垃圾回收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责任,督促物业、保洁人员等做好分类收运,避免“混装混运”。

  三、认真做好督导落实:请各处室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本处室垃圾分类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对所属派驻中心的协作单位人员或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和指导。

  为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中心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处室派专人负责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领导小组组长:黄 春

        副组长:林熙永 吴贤金

  成 员: 办公室: 梁福成 苏 杰  车 队:韩文钧

         综合处:戴小颖 研究处:林  源

         预测处:李丽香 软件处:林  博

         网站处:戴起飞 资源处:林  浩

         网通处:叶雅莉 技术处:林  毅

         培训处:常  煦 总工室:何  平

         食  堂:许秀平 物  业:张素玉

  中心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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