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土建部分)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时间:2018-04-24 08:40

  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土建部分)EPC总承包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501009101005516001

  交易平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2018-04-28  17:00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5-18  09:30

  投标邀请书

  致:各被邀请投标人

  招标编号:E4735018218042000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土建部分)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数字〔2018〕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土建部分)EPC总承包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土建部分)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福州市长乐滨海新城),北侧为研发楼用地,西侧为文武砂水库,南侧为东湖一路,东侧为数据中心。

  2.3.建设规模:新建1栋5层研发中心,包括一层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建筑总建筑面积8585.86㎡,计容建筑面积9793.87㎡(其中一层、二层层高超过4.5m,按双倍计容),占地面积为1333.20㎡,建筑密度35.84%,容积率1.64,绿地率18.5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率达到34.5%,装配率达到30.32%。项目总投资估算5138.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534.50万元,安装工程费728.85万元,设备费用1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5.70万元,预备费149.67万元。

  2.4.招标范围: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土建部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含预制构件生产任务)等。

  2.4.1设计(指施工图设计,下同)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配合设计成果文件审查、配合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期间技术咨询及参与相关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2.4.2施工范围:通过审查合格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施工。

  2.4.3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计划工期:

  总工期(含设计及施工):总工期:2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施工图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并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且按《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预制构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绿色建筑达到DBJ/T13-118-2014《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单位且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

  3.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合作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应是通过工厂化的方式生产预制柱、梁、叠合楼板、装配式墙体等部品部件的企业,且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立方米(应提供预制构件厂商的年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或提供预制构件厂商的书面承诺)。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仅限作为一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商,否则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3.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按榕建筑【2017】47号文、榕建筑【2017】60号文的要求,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04月24日至2018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凡受邀请的投标人请派代理人持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技术资料,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开标会将于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以下人员须到场登记: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E473501821804200019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分包

  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担。投标人若是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或具备设计资质但未达到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中标后应当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闽建筑〔2017〕7号文公布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8.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27号;邮编:350000;

  电话:0591-86303762,13705998511;传真:/

  联系人:吴钦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室,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679372、0591-87679352,传真:0591-87610660;

  联系人:小丁、江工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号三层(惠航大厦旁)。

  监管部门: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电话:0591-28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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