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6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br>福建省人民政府代省长 唐登杰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18-02-02 00:00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过去的五年,是福建苦干实干、奋力赶超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福建考察,作出了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四个切实”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福建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福建加快发展,支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进一步凸显了福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生产总值从接近2万亿元到突破3万2千亿元,2016年首次进入全国前十;人均生产总值从5.3万元增加到8.2万元,2016年上升至全国第6位;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1594.9亿元,增长53%;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2.1%和60.7%;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8%;“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

  初步统计,2017年全省生产总值32298.2亿元,增长8.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03.8亿元、增长7.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8.7亿元、同口径增长8.7%;固定资产投资26226.6亿元,增长13.5%;外贸进出口11590.8亿元,增长12%;实际使用外资573.2亿元,增长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13亿元,增长1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城镇登记失业率3.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1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5元,增长8.9%;节能减排降碳年度目标可以实现。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收官,“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体制机制活力增强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扎实推进,钢铁、煤炭去产能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房地产去库存取得积极成效,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政府综合债务率低于警戒线,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282.5亿元,实施31个补短板工程包、完成投资2180亿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五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4万亿元、年均增长16.1%,民间投资年均增长19.8%。创新“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实施正向激励,突出签约、开工、投产三个环节,优化投资结构,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相继建成。高速公路运营里程突破5千公里,密度居全国前列,铁路路网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实现市市通快铁、县县通高速、镇镇通干线、村村通客车,形成“两纵三横”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港口吞吐能力达4.8亿吨。电力装机容量达5597万千瓦。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87亿元。实施扩大消费十大行动等举措,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热点消费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40%左右。

  重大改革试验加快推进。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海丝核心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更加紧密,新增对外投资额年均增长1.2倍,台闽欧国际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自贸试验区推出创新举措11批285项,其中全国首创103项,新增企业数、注册资本分别是挂牌前的4.3倍和6.3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成为全国典型案例,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融资租赁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扎实推进,对台先行先试步伐加快。福州新区积极创新管理方式,滨海新城建设提速。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特色园区、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

  关键环节改革实现突破。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272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50%以上,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实现全覆盖,9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全国树立了标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三明医改经验在全国推广。

  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任务圆满完成,“金砖+”效应逐步显现。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外贸优进优出,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实施精准招商,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6.2%。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额年均增长32.8%。积极推进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43家台湾百大企业在闽投资,实际使用台资74.5亿美元,闽台贸易额2377.6亿元人民币。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数量居全国首位,妈祖等祖地文化交流更加密切。出台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举措,在闽工作生活台胞超过15万人。海峡论坛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向金门供水工程海底管道施工全部完成。闽港闽澳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外事、侨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援藏、援疆、援宁等扎实推进。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创新支撑作用持续提升。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高新技术企业从1638家增加到3054家,规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建立以“用”为导向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实施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政策,全省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3.9%。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6·18”累计对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7万项,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367.6亿元。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中机院海西分院、国家海洋局海岛研究中心等相继落地,建成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600个。“数字福建”进入“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融合发展新阶段,信息化综合指数居全国第6位,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第7位。

  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规上工业增加值从7810.8亿元增加到12146.8亿元,千亿产业集群从5个增加到11个。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一批体量大、带动力强的项目落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累计完成技改投资22075亿元,年均增长17.5%。海洋生产总值从5181亿元增加到9200亿元。服务业发展动力强劲,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了4.6个百分点。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2%。率先实施“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旅游总收入增长1.6倍。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超过4万亿元,直接融资超过万亿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稳步增强。

  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加快发展,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已有5个产值均超千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1%,粮食总产量每年超过650万吨,“菜篮子”产品丰富、品质提升、保障有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成高效设施农业19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545万亩。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连续18年实现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59%。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8%,农村电商、产销联盟、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

  (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产业就业、资产收益等稳定脱贫机制,“造福工程”累计搬迁87.9万人,脱贫110万人,基本完成减贫任务,贫困发生率从3.8%下降到0.02%。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筹集2.4亿元为因病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再增加一道保障。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产总值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面貌明显改善,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发展步伐加快。

  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全省民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每年均超过七成。省级财政累计投入801.9亿元,完成1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就业保持良好态势,5年新增城镇就业319.1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01.1万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兜底保障政策惠及652.7万人。48万户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20万户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提前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92%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入学公办学校,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计划。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推进,3所省属医院与国家高水平医院“一对一”合作共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18.3万张,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9.4%。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成功承办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晋江成功申办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持续推进,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不断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推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镇化率从59.6%提高到64.8%,529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港产城联动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空间规划试点、“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取得积极进展,“两违”治理腾出土地32.6万亩。福州、厦门地铁1号线建成通车,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扎实推进,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绿道、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和燃气管网3.2万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1%、97.5%。三分之一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75%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面运行。建立专项奖励制度,促进山区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水平总体上不低于沿海。鼓浪屿申遗成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社会保持安定稳定。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7个设区市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金融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持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比2012年下降33.3%,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2年下降62.5%。防灾减灾救灾机制逐步完善,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双拥共建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唯一连续4届所有设区市均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省份。

  (四)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清新福建成为样板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省成为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居全国第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8项重点改革任务中34项已形成改革成果,其中11项在省内复制推广,投入30多亿元加大全流域生态补偿力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厦门垃圾分类试点、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环境权益交易等一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

  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治理体系,全省所有的河流都有了河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整治生猪养殖污染。实施比国家更严格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从39.3万吨提高到94.1万吨,完成重金属总量控制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全省12条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比例达95.8%。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88.9%。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2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65.95%,保持全国首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96.6万亩。5个县(区)成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6个设区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创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五年来,我们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把“机制活”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037件、省政协提案4325件,办结率100%。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67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出台82项省政府规章。行政复议机制不断完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

  五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团结拼搏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驻闽机构,向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闽部队,向所有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台港澳同胞、海外乡亲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切身体会到: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我们清醒地看到,发展中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我省经济发展与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人才支撑不够强;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稳定脱贫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与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能力有待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我们必须直面问题,创新举措,切实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做好今后五年政府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习总书记亲自擘画的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宏伟蓝图,深入践行习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赶超目标,全面完成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心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着力“产业优”,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成创新型省份、先进制造业大省和质量强省。切实贯彻中央关于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实施经济发展“百千万支撑”工程,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步伐,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特色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均超万亿元,新兴产业实现倍增发展,服务业比重显著提升。坚持海陆统筹,发展特色鲜明的湾区经济,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着力“机制活”,用好用足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效。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化闽港闽澳经贸合作,紧密联系和团结更多闽籍海外乡亲。以中央对台大政方针为指引,继续深化闽台各领域交流合作,为维护和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治理高效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实施依法治省战略,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提高立法质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依法支持军队改革与建设发展。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广军门社区好经验好机制好做法,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实现精神文明高品位。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福建精神。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升新型智库建设水平,推进科普、档案、地方志等事业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提升文化创新力、竞争力和软实力,进一步打响福建文化品牌、延续福建文脉。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精心守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

  (四)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幸福生活高指数。着力“百姓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着力增强供给能力,促进公共服务、城乡民生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优质教育公平可及,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五)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着力“生态美”,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做好“生态+”文章,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加快建设美丽福建。

  三、2018年工作安排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长7.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左右;出口增长3%,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完成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部署,用好用足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支持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一)着力创新发展,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

  以转型升级优化供给结构。一是做强做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突出“增芯强屏”,大力突破芯片设计、整机模组一体化设计等关键技术,加快建设新型显示、高端集成电路等重大项目。机械装备突出智能创新,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化专用设备,提升海工装备、工程机械、电工电器等优势产业。石油化工重点依托“两基地一专区”,以炼化一体化项目为龙头,延伸中下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打好“数字化+”“标准化+”组合拳,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质量提升。实施500项以上省级重点技改项目,推动纺织、鞋服、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行业对标国际标准,创品牌提品质。三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建立“一个行业、一个规划、一个政策”工作机制,促进创新资源向新兴产业集聚,引进一批高成长新兴产业项目。实施“双高”培育工程,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50家、高成长企业100家。大力培育“独角兽”“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种子企业快速成长。精心筹办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以此为契机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推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加快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增材制造等新产业突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科学布局福州新区产业体系,突出高端高新,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四是大幅提升现代服务业。建设一批服务业示范区,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推动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等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支持福州、厦门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外包,引导制造业主辅分离,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推进传统手工艺与现代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壮大重点文化产业。提升配套设施和服务质量,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跨越发展,做强“清新福建”品牌。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五是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引导优势特色产业向适宜区域和产业园区集聚发展。推进种业创新,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培育更多区域公用品牌和名牌农产品,做强做优做大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打响“清新福建·绿色农业”品牌。

  以扩大内需拓展供给空间。以增加中高端供给和有效供给为导向,建立常态化招商引资机制,促进项目签约、开工、投产良性接续,拓展实施一批新的投资工程包。推进宁德时代、福州京东方、厦门联芯、泉州晋华、莆田华佳彩、漳州核电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地铁、港口、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300亿元以上。降低社会投资准入门槛,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新增民企投资4000亿元以上。扩大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文化消费、旅游休闲、家庭服务等居民服务品质,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

  以科技创新提高供给效益。一是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推进产业、创新、资金、政策四链融合。推进创新平台企业化运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立企业化运作的应用型科研机构,支持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用深度结合,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等惠企政策,鼓励产学研用联合体开展集群式研发,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造。二是着力转化科技成果。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完善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提升“6·18”、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等平台功能,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三是着力营造良好人才生态。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汇聚更多优秀企业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鼓励人才向山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

  以深化改革增添供给活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一是突出“破”“立”“降”,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向深入。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健全“僵尸企业”出清、重整机制,盘活低效资产。大力培育新动能,加快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面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查乱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用能、物流成本,全年减轻企业负担700亿元以上。二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推进省属企业改制上市和兼并重组。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鼓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双向投资,促进省属企业之间、各级国有资本之间交叉持股、共同发展。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措施,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培植壮大财源,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以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推进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四是强化金融服务功能。落实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健全地方金融议事协调机构和金融监管体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展保险保障功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着力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城乡区域均衡性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城市群为主体,推动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构建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和平潭一体化,支持南三龙加快发展,支持武夷新区建设,加强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中心城市空间布局,促进产城融合,拉开城市框架,拓展承载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大城关”战略,优化重点中心镇布局,加强周边统筹配套。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提升城市品质品位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山海协作,完善挂钩帮扶机制,支持各地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壮大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实施一批海洋经济重点项目,提升发展海洋渔业,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促进海洋经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闽藏、闽疆、闽宁帮扶协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握总要求,走好特色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一是推动农业全面升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新增投资100亿元实施350个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建设100个蔬果加工基地和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加快构建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二是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供电、通讯网络、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落实路长制和农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37个,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50万户,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全覆盖。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推动农民全面发展。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受益。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海域使用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和下派村支书制度,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民创业创新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健全军民融合体制,加强军民通用基础设施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要素双向转化运用,推动设立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三基地一研究院”建设,支持优势企业进入“大防务、大安全”生产和维修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各具特色的军民融合创新实践,加快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健全复退军人荣誉激励制度体系。提高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体系建设水平;军地合力做好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驻闽部队改革与建设。

  (三)着力绿色发展,不断巩固发展永续优势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4项年度改革任务,形成有效经验,加快复制推广。推动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文明责任体系,建立环境监察、经常性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建立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培育加快绿色发展新动能。全面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完善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政策,提请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降低能耗物耗。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引导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海洋督察整改意见落实,坚决守住福建的绿水青山。一是持续实施“清新水域”工程。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整治。落实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加快消除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制定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河长制、落实湖长制。二是持续实施“洁净蓝天”工程。推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治和移动源排放控制,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积极应对臭氧污染天气。三是持续实施“清洁土壤”工程。全面实施“土十条”,推进农用地、滩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划定农用地土壤类别。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00万吨以上,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四是加快建立社会共治大格局。提请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强生态云平台建设,拓展“福建环境”客户端功能,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和监督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共治、全民共管。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网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健全林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推进海洋自然岸线保护和生态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落实“三个必造”,加快推进“三带一区”造林,完成植树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0万亩。

  (四)着力开放发展,不断拓展合作共赢新空间

  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核心区。推进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经贸合作、海洋合作、人文交流,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用好“9·8”投洽会、东盟博览会等平台,扩大经贸交流,探索在海丝沿线重要节点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贸联络处。加强港区、航线和联运通道建设,推动海丝与陆丝对接。推进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加强优势产业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加快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打造“丝路明珠”。

  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对标国际先进规则,聚焦商事、投资、贸易、金融等重点领域,持续推出创新举措,加强系统集成,加快复制推广。加快推动福州物联网产业基地、厦门航空维修基地、平潭国际旅游岛等重点平台做强做大。建设两岸检验检疫合作试验区,扩大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源头管理和口岸验放范围,提升“三创”基地建设水平,促进闽台货物、服务、资金、人员流动更加便利。

  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开拓国际市场,拓宽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对接渠道。支持外贸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出口供给,提升出口质量。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发展。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扩大离岸外包业务领域和规模。借力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积极有效扩大进口。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3.0版建设,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持续扩大口岸开放。坚持引资引智并举,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精准对接世界500强、民企500强、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引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推进侨务引资引智工作,加强与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社团新骨干的沟通联络,培养侨界新生力量。推动闽港闽澳携手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深化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合作。

  推进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一是深化闽台经贸合作。完善与台湾工商团体、行业协会对接机制,深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合作,增强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承载功能,鼓励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支持台湾金融机构拓展福建市场。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推广台胞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机制,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二是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和学习生活。探索建立在闽台湾青年联谊会,建设一批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闽台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闽台文创基地、台湾青年体验交流中心。三是深化民间基层交流交往。办好第十届海峡论坛、第三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大活动。充分发挥祖地文化优势,扩大优秀传统文化交流,加强涉台文物保护。新建一批对台交流基地,支持同名同宗村乡亲密切往来,创新两岸村里对接合作模式,鼓励更多台湾同胞来闽参访。提高“三通”服务水平,拓展海空直航,推动增开两岸直航货运航线,完善互联互通合作机制。四是推动区域先行先试。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两岸融合模式,加快建设两岸同胞融合融洽的共同家园。积极探索为台湾同胞在闽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厦金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与金马地区交流合作,完成大陆向金门供水工程建设。

  (五)着力共享发展,不断提升社会和谐程度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重点再聚焦、措施再精准、保障再强化、成果再巩固,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国定农村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省定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如期摘帽。精准落实产业、就业、搬迁、金融、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扶贫措施,实施“千企帮千村”计划,完成“造福工程”搬迁1.5万人。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实施第五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改进考核监督,加强动态管理,构建稳定脱贫、有序退出机制,做到真脱贫、脱真贫。

  加快补齐民生重点领域短板。一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省级财政支持新建公办幼儿园100所,健全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薄弱初中提升计划和义务教育提升工程,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推动中考中招和高考综合改革。实施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计划,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双一流”建设计划,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内涵式发展。多渠道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教师培养、研训体系,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二是加快健康福建建设步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现代医院管理、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诊疗、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组建省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推动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促进“三保”深度融合,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力实施结构优化、学科完善、龙头提升、基层基础、中医固本、公共卫生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智慧健康等8个工程,推进省儿童医院、疾控中心、妇产医院等项目建设,加强老年人、妇幼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解决好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问题。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等领域。办好第16届省运会、第10届老健会。三是有效保障老年人服务需求。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5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00个农村幸福院,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壮大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以上,6月底前完成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统筹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加快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和远程老年教育。四是加快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治堵、治涝、治污上下功夫,实施交通畅通、水环境治理、供水安全、防洪防涝、城乡洁净、管网建设、景观提升、配套服务和智慧城市等9大工程,完成投资2400亿元。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3万个以上。开展新一轮“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新建改建公厕2100座。

  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万人。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五统一、一调剂”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发展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险。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城乡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三是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成棚户区改造4.3万户,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加快推出共有产权住房,福州新开工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5000套、新增供应5000套,厦门新开工12000套、新增供应8000套。四是着力促进社会团结和谐。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帮扶少数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做好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从讲政治大局出发,加强底线思维,提升风险意识,科学研判、提早预防、坚决化解。一是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持分类施策,有效压降不良贷款。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全口径监测,规范运作模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监管,坚决防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交易场所风险,坚决查处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二是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政策,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等不良经营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以“四个最严”治理“餐桌污染”,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加快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确保食品安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保障生产安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网格化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完善农村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完成乡镇防汛指挥图编制,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切实提升防汛防台风能力。完善“1+10”防灾救灾机制,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红十字会等工作,建设避灾示范点200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个,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始终牢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让行政效率更高、市场主体更活、人民群众更满意。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完善权力、责任、监管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动出台行政执法条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深化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责任担当,建设务实政府。夙夜在公、不辱使命,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摸实情、出实招、重实效,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完善政策制定和实施评估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今年投入366.3亿元,办好27件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优化“政企直通车”,建立高效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践行马上就办,建设高效政府。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赋予省级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在全省范围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机关效能。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办好“闽政通”,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机关监督,重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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