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度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综合应用部分指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内容、要求、办法和分值计算 |
信息化 |
公共信用 数据建设 |
考核内容: 信用数据建设情况。 考核要求: 做好部门信用数据支撑业务系统的日常管理;按照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及统一标准的要求,做好部门信用数据质量控制(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归集工作。 1. 2. 3.时效性。按照数据更新周期要求及时采集上报信用数据。 4.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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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在建项目的建设情况。 考核要求: 按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工作。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按项目建设工期进度完成情况,分档次得分。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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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项目 应用 (6) |
考核内容: 业务系统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 推进已建业务系统发挥应用效益。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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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 整合 |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按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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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 开发利用 绩效 |
目录注册 |
考核内容: 单位政务信息资源注册更新情况。 考核要求: 依据本单位职能,完善部门信息资源目录、数据库目录、应用系统目录和证照目录的登记、更新与维护等。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依据职能 |
政务数据 汇聚 |
考核内容: 根据《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管理办法》,建立数据整合汇聚的工作机制和技术平台,将分布在政府各个部门、各个系统中的核心业务数据,通过汇聚、融合、重构、云化,形成人口、法人及其他各类业务的主题数据云,满足政务办理、公众服务、反恐维稳等相关业务数据共享要求。 考核要求: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口和法人相关业务,梳理政务数据汇聚目录清单; 2.接入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根据目录清单向政务数据云实时汇聚本单位数据。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和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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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福建 政务通 应用 |
考核内容: 通过政务通,实现面向社会的一站式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 通过政务通,实现面向行政相对人(企业)实时、准确推送服务信息(包括市场监管、通知公告、项目信息、行政审批及其他类别企业服务信息)。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现场检查和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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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 绩效 |
信息系统 安全等级 保护 |
考核内容: 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 考核要求: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考核方法: 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
政务网 |
开展政务信息网安全管理情况和政务外网安全接入情况。 考核方法: 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 2.凡接入政务网的终端机器,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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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
考核内容: 开展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情况。 考核要求: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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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
考核内容: 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考核要求: 按照《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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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单位保密管理保障机制及工作情况。 考核要求: 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单位保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完成专项保密工作部署;做好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检查记录等工作。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
二、2016年度设区市政府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综合应用部分指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内容、要求、办法和分值计算 |
信息化 |
公共平台 |
考核内容: 考核设区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统一规划、规范建设与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 加强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与规范,有序推动设区市各级部门依托公共平台开展政务应用,提升设区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统筹规划、建设和应用管理水平。 考核说明: 基础设施服务层:主要考核 支撑软件服务层:主要考核政务通用软件公共平台,包括通用技术、业务等工具类公共平台。 信息资源服务层:主要考核公共基础资源库,包括人口、法人、证照、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 应用功能服务层:主要考核政务办公公共平台(包括地市级协同办公、公文交换、短信平台等)和社会管理公共平台(包括网上办事大厅、网上行政执法、数字城管、公共信用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视频图像共享平台等)。 信息安全服务层:主要考核安全管理公共平台,包括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等管理平台。 运维保障服务层:主要考核 各设区市参照以上说明,报送已建成、可访问的公共平台,包括部署的网络、访问地址、管理部门等基本信息。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网上核查。 分值计算: 1. 2. 3. 4. 5. 6. 7. 8. |
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建设 |
考核内容: 原中央苏区县农村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建设应用试点情况。 考核要求: 按要求完成本辖区试点行政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建设,做好基站建设用地保障、电力保障和设备安全保障等。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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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视频会议。 考核要求:在省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中(包括所属县市区)参加会前调试、点名、会场管理及会议秩序情况。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设区市所属县市区出现扣分情况从所属设区市中扣相应分数。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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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用 信息平台 建设 |
考核内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数据建设及报送情况。 考核要求:通过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采集本辖区范围内信用信息。向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报送信用信息数据。 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交换。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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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政务服务平台 |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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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 开发利用 绩效 |
人口 数据库 |
考核内容: 人口库建设共享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 开展人口数据库共享应用,加强公安、人社、卫计、民政等跨部门人口信息应用。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网上核查。 分值计算: |
法人 数据库 |
考核内容: 法人数据库建设共享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 开展法人数据库共享应用,加强市场监管、工商、税务、商务等跨部门法人信息应用。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网上核查。 分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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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
考核内容: 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的建设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 开展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共享应用,加强国土、规划、建设、民政等跨部门信息应用。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网上核查。 分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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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资源目录 编制 |
考核内容: 市级部门政务信息资源注册登记情况。 考核要求: 通过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服务系统,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本级政府主要组成部门信息资源目录、数据库目录、应用系统目录的登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在线监测。 分值计算: 依据编目要求,完成本级政府主要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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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绩效 |
信息系统 安全等级 保护 |
考核内容: 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 考核要求: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
政务信息系统安全和政务信息网安全管理 |
考核内容: 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网安全管理情况。 考核要求: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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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
考核内容: 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考核要求: 按照《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考核方法: 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 分值计算: 1.省 2. |
考核说明:
1.日常监测结果直接汇总到年度考核结果中,年度最终得分为各指标得分加权之和。
2.若部门无某项考核指标涉及的业务事项或工作任务的,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视为部门完成此项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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