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我省决定建设福建省政务服务APP统一平台(以下简称闽政通APP),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打造移动互联网统一服务入口。建设一站式的闽政通APP,在移动互联网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全省政务服务统一入口、统一导航,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次登陆、一网办理”。各级各部门已建政务服务APP,在3年内逐步有序整合到闽政通APP;今后新增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闽政通APP建设。
(二)整合全省政务服务资源。将分散在众多部门的网上办事服务入口集成到闽政通APP,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多级政府部门、单位;整合各部门(行业)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统一提供信息资源的连通和共享。
(三)适时逐步导入可信社会服务资源。依托实名制服务入口和信用平台,授信第三方机构逐步提供交通出行、求职就业、家政服务等增值类社会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强化服务监管评价,不断满足公众和企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四)创新公众参与渠道。打造移动互联网公众参与渠道,方便公众提交意见、咨询问题、反映诉求,使互动渠道更畅通、便捷。
二、主要任务
(一)制订标准规范。研究制定服务事项入驻与管理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和评价考核标准等,规范闽政通APP与省直单位及各市县(区)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应用系统对接与共享,为平台建设和运营有序开展提供标准规范。
(二)梳理信息资源。梳理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对应的应用系统建设情况,确定闽政通APP适用的信息资源,精准做好平台功能和定位设计。针对公众和企业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现行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结合移动互联网的便捷优势,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对于适合接入的各应用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适应性的接口改造,确保互联互通。重点梳理、接入的应用系统包括省政府和各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等公共性、跨部门应用系统。一期项目重点接入发改、经信、卫计、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国土、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海洋渔业、商务、文化、地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和物价等部门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应用系统。
(三)重构业务数据。按照“汇聚-整合-改造”的思路,采用服务集成、数据集成、内容集成、界面集成和应用集成等方式对不同单位、不同标准、不同渠道的各类应用系统的服务事项进行“整编”,充分结合移动终端的硬件功能和访问特性,对各类服务事项进行移动化改造,形成统一接入标准、统一展现风格、统一服务体验的应用单元。
(四)共享服务资源。政务服务应用单元作为独立模块,供政务APP、政务微信、社会化渠道以及其它新媒体渠道共享调用。按照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和服务主题等多种人性化分类索引展示,为公众提供教育就学、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就业创业、职业资格、环境信息和行政缴费等服务,为企业提供资质认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投资审批等服务。通过智能导航服务模块提供全省政务信息主题、内容、范围、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服务热线、办事地点等资源的搜索服务。设置个人(企业)中心,对用户进行数字画像,实现个性化的服务推送。
(五)开发支撑平台。以资源聚合、渠道整合和服务创新为主线,在前端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务信息、办事服务、掌上互动和个人(企业)中心等功能模块。在后端建设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平台、统一认证平台、统一支付服务、运维管理平台、移动应用开发平台和服务监管平台等支撑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已建的位置服务、多卡融合、物联网、视频服务、信用平台等省级公共平台,以及物流快递等第三方服务,为闽政通APP提供底层能力支撑。
(六)建设运营推广体系。要依法依规选择承建运营单位。承建运营单位要建立专业运营团队,在行政服务中心、运营商营业网点等主要场所设置线下展示推广平台,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和应用商店等线上渠道,开展线下线上融合运营。善用博览会、交易会等重大活动,实施热点事件营销,形成一套成熟运作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开发建设阶段(2017年)
2017年4月中旬前,完成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等工作。
2017年9月底前,完成平台前端功能模块设计,基本完成后端支撑平台开发及调试,平台上线试运行。
2017年12月,平台正式投入运行。
(二)扩容推广阶段(2018-2019年)
对平台进行拓展和完善,优化平台系统架构,提升平台用户体验。与政府部门办事和服务系统集成与融合,探索跨层级、跨部门业务融合,解决公众和企业办事服务环节中的“痛点”。继续推动第三方机构按照标准规范与平台应用对接,做深、做精服务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省市县三级项目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省级协调小组由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编办(审改办)、省效能办、省公安厅(网安办)、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信息中心以及相关单位组成,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编办(审改办)、省效能办牵头负责,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县(市、区)协调小组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组建,设区市负责统筹协调所辖县(市、区)相关工作。
省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名单、联络员职务及联系方式,以及市县两级协调小组牵头部门、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17年4月1日前报送省经济信息中心。(联系人:政府网站处何坤山,电话:0591-86303859,传真:0591-86303737)
(二)制度保障
由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委编办(审改办)、省效能办等联合制定政务服务接入及运营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全省政务服务接入改造和运营推广工作快速有序开展。各级政府要综合评估各地各部门对闽政通APP推广情况、服务事项应用情况和群众满意率等,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对慢作为、不作为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效能问责。
五、责任分工
(一)省发改委(数字办)
组织论证项目方案,做好规划、审批等工作。协调全省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应用系统接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已建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应用系统梳理、接入(含适应性改造)及保障情况。
(二)省委编办(审改办)
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以及结果汇总、审核工作。负责协调服务事项的进驻。配合省数字办开展各级各部门应用系统梳理工作。
(三)省效能办
将该项目推进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督促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做好闽政通APP推广工作。协调全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接入工作。
(四)省公安厅(网安办)
负责闽政通APP的安全监测,组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公安便民服务应用系统的接入(含适应性改造)。
(五)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闽政通APP所推广的APP应用软件服务质量、安全情况的监测和处置,协调运营商配合做好推广工作。
(六)省综治办
负责协调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接入工作。
(七)省直其他单位
负责本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服务事项梳理,应用系统梳理、接入(含适应性改造)及保障工作,确保与闽政通APP的互联互通。
(八)省经济信息中心
作为项目承办(业主)单位,全面负责对承建运营单位的建设、维护、推广和运营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整合接入本单位建设的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公共性、跨部门应用系统。
(九)市、县(区)人民政府
组建本级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包括所辖县区)的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的服务事项梳理,政府网站和应用系统梳理、接入(含适应性改造)及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闽政通APP推广工作。
(十)相关社会服务企业(公交、地铁、银行、通信、广电、水电煤气公司等)
负责本企业的便民服务应用系统的接入(含适应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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