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住院即可报销!福建又一批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21-02-26 17:38

好消息!3月1日起

我省新增

包括治疗多发性硬化、

肢端肥大症、银屑病等在内的

13个医保药品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此前

福建已有20个医保药品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1、 哪些药品可被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答:适于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2、 医保基金如何支付?

  答: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度规定的通知》(闽医保〔2020〕69号)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比例达8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达60%,封顶线与当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封顶线共用。

  若各统筹区现行医保待遇已保障到位的,可继续原有待遇模式进行保障。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是固定不变的吗?

  答: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我省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政策变化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如购药时不知道是否属于医保范畴药品,用户可实名登录闽政通App,打开“首页”进入“医保服务”,点击“公共查询”模块的“药品和诊疗目录”,即可轻松查询医保范畴药品。

  购药忘带医保卡也不用慌,医保电子凭证来帮您!

  领取方式一:

  用户实名登录闽政通App,打开“首页”进入“医保服务”,点击“医保结算”模块的“医保电子凭证”进行领取,领取成功后点击“立即使用”即可购药啦!

  领取方式二:

  用户登录支付宝App,打开首页搜索“闽政通”,进入“闽政通”小程序,首页选择“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操作激活即可使用。

  更多医保相关服务,可以打开闽政通“医保服务”体验哦!

  (来源:福建日报、闽政通App)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