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2011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的通知》(闽政办〔2011〕128号),决定依托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网站、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建设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由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运行维护,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主节点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省直单位和市、县(区)等136个监察节点分别依托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与政府网站同步运行。监察系统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等各项内容开展实时在线监察,监察数据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设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在国内尚属首创。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在架构设计、应用范围和推动机制在全国领先:一是在全国率先成功采用依托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政府网站跨地域全省部署,并通过互联网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采集的架构。二是在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内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136个节点大范围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三是在全国率先采取省政府办公厅按季度通报、信息中心督促整改的推进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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