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门户网站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时间:2014-05-29 15:53

各处室: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门户网站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已经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议通过,自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2014年5月29日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门户网站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网站7×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和内容持续更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是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互动交流的平台,提升中心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载体,配合中心重点工作开展的阵地,加强与省直部门以及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数字办 (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各设区市数字办”)联系的桥梁,提高中心干部职工凝聚力的纽带。

  第三条 网站依托中国福建-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软硬件平台,采用主站、部门主页模式建设。主站各栏目整合部门主页对应栏目信息资源。

  第四条 网站内容由中心各处室、党总支办公室、福建省信息协会(以下简称“各处室”),以及各设区市数字办共同进行保障。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网站建设经费、设备等条件,审定发布网站内容,建立网站内容保障考评机制,通报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政府网站处承担网站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网站建设开发,保障网站7×24小时安全稳定运行,统计内容保障情况。

  各处室负责部门主页和主站部分公共栏目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信息,检查链接内容是否失效,处理“主任信箱”中与本处室相关的信件。

  各设区市数字办负责保障市县工作动态、信息化建设动态等信息。

  第六条 网站内容保障方式分为直接录入、信息报送、信息抓取、栏目聚合和接口调用五种方式:

  直接录入,是指各处室信息员根据内容保障任务分工,直接在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录入信息。

  信息报送,是指设区市数字办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信息,中心指定人员在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录入、编辑信息。

  信息抓取,是指利用网络信息雷达系统抓取指定来源的信息,然后根据网站内容规范重新编辑、发布。

  栏目聚合,是指网站部分栏目聚合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对应栏目信息,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定时发布上述信息。

  接口调用,是指网站通过数据接口,调用中心建设的其他网站或者应用系统的信息。

  第七条  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实行工作流机制。各处室直接录入的信息经处室负责人审核后,各设区市数字办报送的信息和网络信息雷达系统抓取的信息经编辑上传后,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进行审读、发布。

  栏目聚合、接口调用的信息,由网站内容管理系统自动发布,或者经编辑上传后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进行审读、发布。

  第八条 办公室指定人员每个工作日读网,检查中心已开展的重大活动及取得的成绩是否上网公开;检查已发布信息是否存在涉密、内容与栏目定位不符、页面排版错乱等问题;督办“主任信箱”来信处理情况。

  第九条 中心不定期举办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培训。

  第十条 网站软硬件系统的监控,上班期间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其余时段由政府网站处安排人员负责值守。

  工作日夜间值守时间:下午下班时间至夜间12点;双休日、节假日值守时间为上午8点至夜间12点。

  值守人员定时检查网站首页、各栏目页面是否正常显示,重要链接内容是否失效,网站首页等显示位置展示的内容是否出现错误。发现网页被篡改、网页不能显示和链接失效等异常情况,及时向政府网站处负责人、系统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反映,按照中心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网站版)进行处置。

  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电话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守,应提前调班。

  第十一条 政府网站处按月统计各处室内容保障情况,报送办公室统一通报。

  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各处室绩效考核范围,具体考核措施由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对各设区市数字办保障的信息内容,通过发放稿费的形式进行奖励。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