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4-28 18:15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是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设有12个处室。主要负责开展经济指标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参与编制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数字福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省政务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省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和管理,省级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等。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42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7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7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经济研究岗位

2

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信息化岗位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信息化岗位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

财务岗位

1

会计与审计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fjdpc.gov.cn)、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网站(www.fjic.gov.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428-2017512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州市屏西路27号省经济信息中心311室、31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发改委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发改委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省发改委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门户网站(网址:www.fjic.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屏西路27号省经济信息中心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630373086303727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和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63513(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0591-86303711(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0591-87063466(省发改委人事处)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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